(二)本学科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1、必修课
(1)公共必修课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01218020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36] [2] [2]
理论课与实践研究
[0521801001] 硕士外语 [100] [3] [1]
[0001000001] 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 [20] [1] [1]
(2)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0722604001] 环境生态学 [40] [2] [1]
[0722604002] 现代环境分析化学 [40] [2] [1]
[0722604003] 环境污染与控制化学 [40] [2] [1]
[0722604004] 现代生态与环境学理 [40] [2] [1]
论与方法
[0722604005] 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40] [2] [1]
[0722604006] 环境规划与管理 [40] [2] [2]
[0722604007] 高级环境影响评价学 [40] [2] [2]
[0722604008] 环境分析新技术 [40] [2] [2]
2、选修课
课程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0121802002] 自然辩证法概论 [18] [1] [1]
[0121802003]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8] [1] [1]
[0722604009] 环境分析与监测质量控制技术 [40] [2] [2]
[0722604010] 环境地学 [40] [2] [1]
[0722604011] 污染与恢复生态学 [40] [2] [2]
[0722604012] 信息技术在环境中的应用 [40] [2] [1]
[0722604013] 健康与环境 [40] [2] [2]
[0722604014] 3S技术与环境模拟方法 [40] [2] [2]
[0722604015] 环境污染机理与修复技术 [40] [2] [1]
[0722604016] 环境光化学 [40] [2] [1]
[0722604017] 固体废物与噪声污染控制技术 [40] [2] [2]
[0722604018] 污染源核算方法 [40] [2] [1]
[0722604019] 痕量污染元素的环境地球化学 [40] [2] [2]
[0722604020] 污染物环境界面行为 [40] [2] [2]
[0722604021] 环境管理博弈论 [40] [2] [1]
[0722604022] 高等环境科学实验 [36] [2] [1]
[0722604051] 博导专题讲座 [10] [1] [1]
[0722604052] 专业文献阅读 [20] [1] [1]
[0722604050] 科学研究方法论 [20] [1] [1]
硕士研究生在课程学习期间至少应取得32学分,其中必修课(学位课)不低于20学分,必修课中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不少于11学分。硕士研究生要求必须在“自然辩证法概论”和“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两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中选择1门作为选修课程,两门课程均为1学分。
3、补修课:
课程名称 学时 开课学期
环境化学 [48] [1]
环境监测 [48] [1]
环境规划学 [48] [2]
环境经济学 [48] [2]
环境管理学 [48] [1]
环境影响评价 [48] [1]
生态学 [48] [2]
环境污染控制原理与技术 [48] [1]
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历考取的研究生必须补修不少于四门上述课程。补修课不计学分,但必须达到及格标准。
六、学位论文与必修环节基本要求
(一)博士研究生
1、文献阅读
专业文献阅读及报告是博士研究生了解学科前沿、掌握学科发展动态的有效手段,是培养博士研究生独立获取知识能力的重要环节。要求博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一学年,应充分阅读中、外文专业文献,至少完成本专业文献阅读10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30篇,并写出阅读报告(至少1000字),经指导教师批阅后给出成绩,合格者获得1个必修学分。
2、开题报告
为确保学位论文的质量,博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通过阅读文献、学术调研,尽早确定论文选题范围,最迟应于第3学期初举行开题报告会。开题报告应由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公开进行。开题报告的原始材料由各培养单位保存至学生毕业备查。
3、中期考核
在博士研究生论文工作中期,各培养单位要统一组织对博士研究生的论文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按《博士研究生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考核表》所要求的内容进行考核,填写“吉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学位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表”,考核结果存档;并对论文进展情况及后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将延长其论文工作时间,推迟毕业论文答辩时间。
4、教学实践
博士研究生教学实践工作可以是承担本科生课程或担任助教(理论课)、参与本科生实习工作、承担硕士研究生或本科生实验课程。对博士研究生的教学实践考核由学生本人于工作完成后向本系提交总结报告,经各系考核通过后计1学分。
5、科研实践
博士研究生科研实践工作可以是在导师的指导下,参与导师研究课题,协助导师开展各种科研相关工作。对博士研究生的科研实践考核由学生本人于工作完成后向本系提交总结报告,经各系考核通过后计1学分。
6、社会实践
博士研究生社会实践具体内容可以是开展科技服务,协助实践单位解决科研、生产中的某些技术或管理问题;开展人员培训或进行科技、管理、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结合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进行专题调研,了解国情,接触社会。对博士研究生的社会实践考核由学生本人于实践完成后向本系提交总结报告,经各系考核通过后计1学分。
7、学术活动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参加至少6个以上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公开举行的学术报告或学术讲座。博士研究生本人于活动完成后向本系提交总结报告,经各系考核通过后计2学分。
8、发表论文数量
博士研究生发表论文数量应达到学院博士毕业成果要求。
(二)硕士研究生:
1、文献阅读
专业文献阅读及报告是硕士研究生了解学科前沿、掌握学科发展动态的有效手段,是培养研究生独立获取知识能力的重要环节。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至少完成本专业文献阅读8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20篇。研究生应在完成阅读后写出阅读笔记阅读报告,经指导教师批阅后给出成绩,合格者获得1个必修学分。
2、开题报告
为确保学位论文的质量,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通过阅读文献、学术调研,尽早确定论文选题范围。开题报告会应在第3学期结束前,开题报告通过者获得1个必修学分。开题报告的有关材料由各学院教科研办保存至硕士研究生毕业备查。开题报告应该由指导老师与系(所)相关专业老师组成开题报告评审组对开题报告逐个评审,通过后才能进入论文阶段。未通过开题报告的,应按开题报告评审组意见补充内容后重新进行开题报告。
3、中期考核
对硕士研究生在论文工作期间必须进行一次中期考核,由学院统一组织并制定考核内容及要求,考核结果保存在学生所在学院,以备研究生院随机抽查。凡中期考核不符合要求者,要延长其论文工作时间,并相应推迟毕业论文答辩。
4、教学实践
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工作可以是担任本科生课程助教(理论课)、参与本科生实习工作、承担本科生实验课程。对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实践考核由学生本人于工作完成后向本系提交总结报告,经各系考核通过后计1学分。
5、科研实践
硕士研究生科研实践工作可以是在导师的指导下,参与导师研究课题,协助导师开展各种科研相关工作。对硕士研究生的科研实践考核由学生本人于工作完成后向本系提交总结报告,经各系考核通过后计1学分。
6、社会实践
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具体内容可以是开展科技服务或进行科技、管理、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协助实践单位解决科研、生产中的某些技术或管理问题;结合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进行专题调研,了解国情,接触社会。对硕士研究生的社会实践考核由学生本人于实践完成后向本系提交总结报告,经各系考核通过后计1学分。
7、学术活动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至少6个以上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公开举行的学术报告或学术讲座。学生本人于活动完成后向本系提交总结报告,经各系考核通过后计1学分。
8、发表论文数量
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数量应达到学院硕士毕业成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