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资源学院硕士学位申请者学术成果要求(修订)
院发 [2018] 05号
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其学术成果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更高层次学术论文1篇;
2.获得实用新型专利1项或发明专利1项。
注:
①硕士学位申请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的专利必须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
②更高层次学术论文包括被SCI、SSCI、CSSCI或EI收录的学术论文;
③硕士学位申请者成果署名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除本人指导教师外的第一作者。所取得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吉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或吉林大学地下水资源与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④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发布的最新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⑤发表的学术论文以现刊或以网上检索到全文为准,录用通知不予认可;实用新型专利以证书或网上检索到已授权为准;
⑥硕士学位申请者包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
⑦本要求从2017级研究生开始执行。
吉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