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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学院关于创建“党员示范岗”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6-06-29 09:22:46 作者:   来源:    阅读:

根据学院2016年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经学院各支部委员会推荐,学院党委审议通过,决定创建“党员示范岗”,名单如下:

(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宪恩、方樟、冯波、汤洁、李文艳、张艳群、秦传玉、董军

“党员示范岗”岗员要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接受党组织考核。严格按照岗位标准要求自己,在工作岗位上亮明身份、增强党员意识、树立党员形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做到思想素质领先、办事效率争先、服务群众优先、工作业绩当先。

 

 

附件:

党员示范岗标准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作风踏实,尽职尽责,勇于创新;自觉加强业务学习,树立岗位奉献精神,埋头苦干,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在工作建设中不计得失、勇于奉献,勇争一流。起模范带头作用。大力弘扬“三老四严”精神。

3、带头服务比贡献。宗旨观念强,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勤勤恳恳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工作中热情服务,文明礼貌,群众满意度高。

4、带头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党的各项纪律、各项规章制度,恪守社会功德和职业道德。作风严谨,求真务实,公道正派,廉洁奉公,敢于坚持原则,无不良嗜好和现象,严格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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