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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院2023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30 16:32:27 作者:   来源:    阅读:


宝钢教育奖是由宝钢教育基金会设立,全国最具知名度的教育奖项之一。根据《2023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33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工作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 奖励人数及金额

学校在候选人中评选出3位吉林大学2023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得者,每人奖金10000元(壹万元)。

另按宝钢教育基金会要求,将在3位获奖者中继续遴选1人参加全国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评选,特等奖获得者奖金增至20000元(贰万元)。


二、奖励范围及推荐名额

我院可推荐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1人。


三、评选条件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敢于担当、不懈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尊敬师长,身心健康,热爱集体,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

5.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激励和带动身边同学敦品励学、奋发向上、顽强拼搏。

6.参选人员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在当前评奖学历阶段还必须在以下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1)热爱科学研究工作,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当前学历期间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在五个价值(科学价值、技术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突出;

2)在热心公益、服务社会等方面事迹突出;

3)自强自立,拼搏进取,在励志成才方面事迹突出,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

4)荣获国家级荣誉称号。

7.当前学历阶段已用于参评校级社会奖学金并获奖的有关材料不能重复使用。

8.本奖学金同一学历阶段不能重复获得。


四、评选程序

1.培养单位初评。 研究生向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由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在本单位内部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推荐。

2.学校评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上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等内容进行复核,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候选人及特等奖推荐人选

3.学校公示。获奖候选人名单及特等奖推荐人选将在校内办公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人力资源处进行汇总

4.设奖方评审及公示。特等奖由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公示。


五、材料报送

请拟参加评选的同学于202393日(周日)晚2400 前将以下材料统一发送至liyejlu@jlu.edu.cn,邮件主题命名:宝钢奖学金+专业+/+姓名。

1. 电子版《吉林大学研究生宝钢奖学金申报表》与佐证材料合成1PDF申报材料文件

2.电子版《评选表》(文件命名:姓名+评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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