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吉林大学2009年研究生培养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4-03 10:58:08 作者:   来源:    阅读:

各培养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和学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文件精神,我校制定了研究生培养费的收费标准,请各单位遵照执行。具体如下:
三年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收费10000.00元,三年共计收费3000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收费12000.00元,三年共计收费36000.00元。
二年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收费12000.00元,二年共计收费24000.00元。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收费10000.00元。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09年4月3日

关闭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2519号 电话:0431-88502606 传真:0431-88502606 邮箱:cer@jlu.edu.cn

Copyright © 1996-2020 | JDB电子官网 - jdb电子游戏在线试玩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