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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传达《吉林大学推进学院内按专业类招生培养改革实施方案》和《吉林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专业目录》两份重要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07 07:58:44 作者:刘南   来源:    阅读:

    吉林大学推进学院内按专业类招生培养改革实施方案

 

推行本科大类招生培养是国内高等学校教育改革的趋势,是为适应国家招生制度改革,落实以学生为本办学的重要举措。实施大类招生培养是我校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的重要途径。为此,学校研究决定,从2018级本科生开始,在全校范围内推进学院内按专业类招生培养改革,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发展目标,顺应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新趋势,主动适应国家“双一流”建设对构建一流本科教育的新要求,贯彻“志高远、敢担当、基础厚、能力强、会创新、适应广”的育人理念,全面深化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优化“夯实基础、拓宽口径、尊重个性、多元培养、全面发展”的培养途径,提升学生学习兴趣,激发学生自主学习动力和能力,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

二、改革目标

1.优化人才培养模式。通过改革招生体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具有吉林大学特色的本科人才培养体系。

2.推进学科专业整合。通过按专业类招生培养,整合教育教学资源,完善学科专业调整机制,提升专业办学水平。

3.落实“以学生为本”。拓宽学生的专业口径,夯实学生的学科基础,满足学生个性化、多元化发展需求,为学生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4.提高本科生源质量。通过专业类招生,促进学生对专业的理性选择,吸引更多优秀考生报考我校,从而提高生源质量。

三、工作原则

1.推进学校综合改革。按专业类招生培养是一项涉及全校性、多要素的综合改革。需要通过顶层设计、科学论证、统筹协调,推进教育教学的体制机制、培养模式、政策制度、资源条件和质量保障等全方面的系统改革,保证改革的顺利实施。

2.发挥学院主体作用。落实学院在人才培养中的主体作用,增强学院和专业改革发展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不断改进教学和提升办学质量的长效机制。在专业类招生培养模式下,学院继续承担学生的教育、培养和管理任务。

3.合理调配教学资源。统筹兼顾,稳步推进,综合考虑学校各学科现有教育教学资源和学科专业水平,形成科学合理的专业类招生培养体系和学科专业整合机制。

4.尊重学生个性选择。落实以学生为本,通过拓宽学生的学科基础,为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奠定基础,同时加强对学生的学业指导和人生规划引导,保证学生对学科专业方向作出理性选择。

四、改革内容

(一)建立学院内按专业类招生培养模式

在学院范围内,将相近本科专业划分为不同的专业类,按照专业类招生和培养。本科生进校后在学院内不确定具体专业,按学院内专业类进入培养阶段,学生经过自主选课,满足某个专业的专业准入标准后,于大学一年级后进行专业分流。

依据专业的学科性质、授予学位和基础课设置情况,合理确定专业类所涵盖的专业范围和招生规模。原则上具备按专业类招生培养条件的相关学科专业,应按照专业类招生培养。专业类名称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版)》的二级专业类名称为依据。对部分特殊专业不列入专业类招生,其中包括外语、艺术、体育等特殊学科专业等。

(二)建立专业类专业分流机制

尊重学生个性选择,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专业分流前的在校学习成绩,参考入学以来的行为表现,进行专业有序分流。在满足办学基本条件的前提下,逐步放宽学生在学院或专业类内选择专业的自由度。让更多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爱好、特长选择专业,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自我管理能力,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学生在专业类内的专业分流起始时间最早为第二学年开学初。

对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做适当调整。在校本科生可在大学一年级第二学期初依据学校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申请转入其它专业类(专业),并与转入学院学生同步进行专业确认。

(三)优化本科专业培养方案

在确定按专业类招生培养的具体专业基础上,制定2018版本科培养方案,建立按专业类培养模式。搭建共同的专业类通识教育课和学科基础课平台,共同设置的必修课程学习期限为1-2学年。设置不同的学科基础选修课,引导学生依据未来专业意愿选修。

(四)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

由学校和学院依据办学资源情况,合理确定各专业接收计划。对于学生选择意愿强烈的部分本科专业,分流名额最多可以增加20%。对于学生选择意愿较弱、生源不足、办学水平较差的部分本科专业,逐步削减专业分流指标,直至取消该专业设置。

五、政策措施

(一)完善相关政策文件

学校制定《吉林大学2018年本科专业招生目录》《吉林大学关于学院内专业类学生专业分流的指导意见》等,学院根据学校要求制定《学院专业类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和《专业准入标准》等相关文件。

(二)加大对学生专业选择的教育和引导

全面重视教育引导。推进实施导师制和班主任制,加强对学生的学业和人生规划指导;全面开设专业导论课,减少学生选择专业的盲目性和功利性;专业负责人和知名教授早期接触学生,提升各个专业的吸引力。

全面组织宣传动员。发挥院长、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副院长或副书记、各专业负责人、高年级或毕业生的作用,对各专业的办学特色、发展方向、学科建设情况、教学水平、毕业生就业形势等进行全面介绍。组织学生到各个专业系统参观,了解各学科的软硬件环境。

六、组织领导

1.成立吉林大学专业类招生培养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李元元  杨振斌

副组长:王利锋  李忠军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国强  刘  鹤  胡  亮  李宝永

        张国兴  韩喜平

工作职责:负责专业类招生培养工作的顶层设计和总体领导,审核审议重大事项,组织相关政策宣传等。

2.成立吉林大学推进专业类招生培养工作小组

组  长:王利锋

副组长:刘  鹤 李宝永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洪浩  王  瑞  李鸣欣  佟  健

        金祥雷  郝彦辉  夏  滨  戴继周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专业类招生培养的具体方案、实施办法、工作细则等,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各项具体工作。

七、工作进程

1.2017年9月,起草《吉林大学推进学院内按专业类招生培养改革实施方案》(讨论稿)和《吉林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专业目录》(讨论稿),由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等部门根据各学院所开设专业的学位门类、培养方案等情况,与学院充分沟通,合理确定专业类招生培养的相关专业,提出具体改革计划和措施。

2.2017年10月,校长办公会审议《吉林大学推进学院内按专业类招生培养改革实施方案》(讨论稿)和《吉林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目录》(讨论稿)。

3.2017年11月,发布《吉林大学推进学院内按专业类招生培养改革实施方案》和吉林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专业目录,在全校开展学院内按专业类招生培养改革工作部署,开展招生准备工作。

4.2017年12月初,根据专业类招生改革需要,同步对新版本科培养方案制定工作提出要求。从2018级入学新生起执行新版培养方案。

5.2017年12月中下旬,制定《吉林大学关于学院内专业类学生专业分流的指导意见》。

6.2018年1月,各学院制定《学院专业类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并确定具体实施细则,报学校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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